科担专精特新贷

一、产品定义   

“科担专精特新贷”是指合作银行向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科创类企业提供融资,我公司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人以信用保证、知识产权质押作为主要反担保措施的担保业务。

二、准入条件

(一)借款人(或经营主体)注册地在湖北省内;

(二)借款人(或经营主体)被纳入省经信厅“专精特新”等认定名单;

(三)借款人及经营主体近两年内不存在恶意逃废债务等重大不良信用记录,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未能结清债务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四)借款人(或经营主体)不得为省再担保集团《再担保业务负面清单》内所列对象,需满足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及省再担保集团备案条件。

三、产品要素

(一)担保额度:单户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对符合创业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要求的主体最高2000万元;

(二)担保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三)操作模式:单笔业务模式或批量业务模式。

1.单笔业务模式适用于通过现场尽调,形成调查报告,由公司风险部门、评审会审查审议的项目。项目实施放款后,按照省再担保集团单笔备案要求,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再担保集团业务平台完成备案操作。

2.批量业务模式适用于对合作银行设置代偿率上限,采取“见贷即保”形式,原则上简化审批流程。合作银行向我公司完成备案后,按照省再担保集团批量备案要求,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再担保集团业务平台完成备案操作。

(四)分险比例:按照省再担保集团40%、我公司20%、合作银行20%、业务发生地政府20%进行比例分险;

(五)担保费用:按照不高于1%/年收取担保费,具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六)反担保措施:单户500万元及以下担保贷款项目,原则上以信用保证(含个人、企业连带责任保证)为反担保措施;单户500万元以上担保贷款项目,可增加知识产权等抵(质)押反担保措施。

    (七)风险控制:若按照批量业务模式操作,则对合作银行设置不高于3%的代偿率上限,具体按照相关合作协议约定执行。

四、业务流程

(一)单笔业务模式

1.借款人向我公司或向银行提出担保贷款申请;

2.业务发展部联合风险管理部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并按相关制度要求完成内部审批;

3.借款人按照银行要求办理信贷手续,并与银行签署借款合同;按照我公司相关要求办理担保手续,并与我公司签署委托担保合同;

4.借款人在贷款发放前向我公司支付担保费,并配合落实反担保措施;

5.我公司向银行出具放款通知,银行实施放款。

(二)批量业务模式

1.我公司就批量业务合作与银行签订合作协议;

2.借款人直接向银行提出担保贷款申请。对符合本产品准入要求的项目,银行直接发放贷款;

3.银行按月将已发放贷款的项目信息报送至我公司业务部门进行备案(具体操作与银行协商确定,内部操作按相关制度执行)。

五、代偿及追偿

按公司相关制度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