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担提额贷
   "再担提额贷"是在房产抵押类授信业务的基础上,银行为有需求的小微企业进行信用增额,担保公司为增加的信用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省再担保集团对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比例分险再担保的业务。

1.担保贷款金额

  本产品项下单户限额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

2.担保贷款期限

  原担保项目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十年。

3.风险分担比例

  本产品在“4321”比例分险框架下,原担保对象到期不履行信贷业务合同债务需代偿时,由担保公司先行履行担保贷款逾期本金部分的80%及100%正常利息的风险代偿责任。完成代偿后,担保公司向省再担保集团申请担保贷款逾期本金部分的40%风险责任的代偿补偿。。

4.担保代偿率上限

  本产品代偿补偿上限与“4321”新型政银担业务合并计算,具体操作按照已签订的再担保业务合作协议及相关规定执行。

5.担保费

  担保公司按照不高于1%/年收取担保费。

6.再担保费

  省再担保集团的再担保费由担保公司从担保费中进行列支(具体操作按照省再担保集团收费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7.备案方式

  省再担保集团项目备案方式为批量备案制。

8.项目代偿

  参照新型政银担业务执行。

9.项目追偿

  参照新型政银担业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