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担数产贷

  一、产品定义

  “再担数产贷”业务是针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由合作担保公司提供担保,银行按规定利率和条件发放的担保贷款,省再担保集团对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比例分险再担保的业务,担保方式含数据资产质押。

  二、产品要素

  (一)支持主体:符合小微企业、三农主体、创业创新市场主体、战略性新兴产业主体等政策扶持领域的主体类型。

  (二)备案方式:批量备案。

  (三)授信额度:本产品项下单户限额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

  (四)熔断机制:合作年度代偿率上限为3%。合作年度指一个自然年度,即当年1月1日(含当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含当年)止。

  具体代偿率计算方式及代偿补偿赔付上限参照省再担保集团最新《再担保业务合作规定》中相关要求执行。

  (五)担保费及再担保费缴纳:与一级产品“再担总对总”相关标准保持一致。

  (六)分险模式:公司按不高于40%的比例对原担保项目未清偿本金的风险责任进行分险。

  (七)协议签署:本产品纳入“再担总对总”统一管理,无需签署其他协议。

  (八)产品期限:长期有效。

  (九)备案时限:对于本产品发布前已完成放款的业务,允许担保机构将业务主债权起始之日起80日内的项目纳入备案范围。本产品发布后放款的业务,备案时限按照省再担保集团最新《再担保业务合作规定》执行。

  三、合作模式

  本产品在“4321”比例分险项下,当借款人到期不履行信贷业务合同债务时,由担保公司先行按约定履行担保责任,我公司按未清偿本金部分40%的比例对担保公司已承担部分进行分险。本产品项下,合作银行承担风险不低于20%,担保公司经各方分险后实际承担的风险责任不低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