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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偿攻坚组合拳(四)丨宜昌担保:打好追偿“攻坚战” 实现业务“全闭环”

时间:2025-04-27  来源:宜昌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编者按: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维护金融安全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支撑。2025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提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需坚持准公共定位,强化风险防控主体责任,规范代偿追偿流程,以服务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领域为核心使命。湖北省再担保集团积极落实《办法》要求,将代偿追偿作为防控金融风险、增强机构可持续经营能力的关键抓手,特举办全省融资担保体系追偿攻坚专题推进会,并设“追偿攻坚组合拳”专栏,对我省市(县)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追偿工作经验进行交流分享。未来,随着《办法》中“银担分险”“财政奖补”等配套机制的进一步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风险化解能力与实体服务效能将实现双向提升,为筑牢金融安全防线注入更强动力。

 

打好追偿“攻坚战”

实现业务“全闭环”


  宜昌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担保集团)为坚决打好“攻坚战”,按照“应追尽追、应诉尽诉、应收快收”的原则,狠抓“管、收、防”三关,提升清收质效。

 

  一、突出重点,在“管理”上下功夫

 

  科学制定《目标责任书》,围绕年度清收总额及现金占比两项指标立下“军令状”,将压力责任传导到“神经末梢”。分年限、分项目、分进度压茬推进,“一户一策”研究制定追偿措施,责任到人,最大程度挽回代偿损失。同时搭建以绩效为主的追偿薪酬体系,对清收人员按照“基础工资+追偿绩效”的结构计发工资,将清收结果、现金资产比例与绩效挂钩,充分调动清收人员工作积极性。

 

  工作中始终把制度建设摆在管理首位,研究制定《代偿项目追偿管理办法》《诉讼案件管理办法》《呆账核销管理暂行办法》及代偿损失核销的6项子制度,规范追偿管理。建立“集体决策+个人实施”的工作推进机制,积极发挥追偿清收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明确追偿项目专人跟进、定期汇报、全程督办。确保项目有人管、操作有标准、执行有依据、追偿有效果。

 

  二、聚焦要点,在“回收”上求突破


  按照“一户一策”的原则,与暂时经营困难、具有还款意愿的债务人共同协商,签订分期协议,合理确定分期还款时间节点和还款额度,督促按期履约。按季开展回访,及时关注和分析债务人的经营状况、还款能力。加大诉讼执行力度,按照“已诉快判、已判速执、持续追偿”的原则,分类推进立案诉讼、强制执行和执行终本三类案件的追偿清收。加强对代理律师的考核,按月调度案件执行情况。适时关注执行终本案件动态,多方收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积极推动司法拍卖。按照“账销案不销、追偿力不减、积极查线索、充分维权益”的原则,持续推进追偿工作。

 

  研究制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明确批量转让范围和程序。按照“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竞争择优、价值最大化”原则,选定已核销的部分不良债权,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价值评估,研究制定转让方案。拟委托产权交易机构,以招标、竞价、拍卖等公开方式进行转让,推动不良债权的高效处置变现。规范抵债资产的收取标准、保管责任、处置程序等。按照“运营+处置”方式,加强与房产中介、网络媒体等对接,提高资产处置的知晓率和变现率。

 

  三、把握节点,在“防控”上见真章


  牢固树立全面风险管理意识,建立风险“早识别、早披露、早处置”机制。按季开展业务风险分析、按月发布风险控制建议书、适时印发风险管理意见书,及时开展风险预警和处置。修订完善《融资担保业务保后管理制度》,强化业务经理保后管理责任,推进业务发展、风控合规、资产管理等部门协同。对拟续保业务,动态调整担保额度和反担保措施。对可能发生代偿的业务,建立处置预案,及时采取措施,保全担保债权。

 

  严格落实《代偿担保业务责任认定及追究管理办法》,以代偿业务为重点,由审计委员会每半年对担保业务的立项、调查、审查、评审、审批、保后、代偿等全过程进行责任认定,形成《责任认定报告》,经党委会、董事会审议后落实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