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担增援贷"业务是指为帮助合作担保机构化解存量风险,优化在保业务结构,补充资金流动性,对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等普惠领域市场主体,或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提供分险。
1. 担保贷款金额
单户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 担保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
3. 风险分担比例
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省再担保集团、担保公司、业务发生地政府按照“4︰5︰1”约定比例承担代偿风险责任。
4. 担保代偿率上限
当担保公司合作年度代偿率超过5%时,省再担保集团对超过5%的部分不再承担代偿补偿责任,不影响担保公司对已签署保证合同项目履行保证责任,并将相关事项书面通知银行。
注:合作年度代偿率,是指担保公司每一年内累计发生代偿的原担保项目未清偿金额(即贷款金额扣除借款人已清偿部分)占当年担保公司累计向省再担保集团备案的再担增援贷业务融资金额的比例。
5. 贷款利率
银行对本业务实行优惠利率,具体可根据人民银行再贷款政策和本地金融市场实际情况确定。
6. 担保费
年化担保费率不高于原担保金额1.5%。
7. 再担保费
对于单笔担保金额100万元(含)以下的比例分险再担保合作项目,省再担保集团免收再担保费。担保公司免收小微企业担保费的,省再担保集团免收再担保费。
对于单笔担保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含)的项目,再担保费率为0.1%。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再担保费率为0.2%。
8. 备案方式
本业务实行批量项目备案。
9. 项目代偿
参照新型政银担业务执行。
10. 项目追偿
参照新型政银担业务执行。